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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天津政務網刊發《市商務局 市衛生健康委 市市場監管委關于貫徹三部委指導意見做好餐飲服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確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規范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消費者與從業人員都有新要求。 其中明確:
![]() 嚴格落實餐飲業疫情防控屬地責任 依法科學抓好餐飲業疫情防控。各區人民政府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落細防控舉措,充分發揮餐飲業在保障民生、增加就業、拉動消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支持餐飲業加快恢復發展。 健全完善餐飲業疫情防控機制。各區要把餐飲業列為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重點行業之一,在總結運用疫情防控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做好統籌安排,針對不同風險等級和響應級別,制定餐飲業疫情防控工作預案,進一步細化明確各項工作舉措和任務分工,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健全餐飲業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并落實行業檢查督導、政策宣傳貫徹等制度措施。 督導落實各方群防群控責任。各區要根據任務分工,監督指導轄區餐飲服務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發動各街鎮、社區等加大宣貫力度,明確告知餐飲服務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并做好指導落實。要督促教育餐飲服務單位和從業人員、顧客及其他進店人員等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覺履行防控職責。要把促進疫情防控與日常執法相結合,堅持常態化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單位主體進行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進行查處。 適時把握餐飲業疫情防控程度。要結合疫情形勢變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級別調整,按照全市疫情防控總體要求,因地、因時制宜,動態調整和完善餐飲服務疫情防控標準和措施。對調整為中、高風險區域內的餐飲服務單位,各區可根據上級防控要求及疫情實際,適時做出允許限制條件下的運營,或暫停包間服務,或暫停堂食服務、只準窗口服務,或暫停營業等不同規定和要求,并做好相應措施下的預案準備。 ![]() 嚴格落實低風險地區主體防控責任 各餐飲服務單位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所在區最新防控要求和公眾防護指引等常態化防控措施,壓實防控責任,履行顧客服務防控義務,嚴格管理從業人員,杜絕從業人員帶病上崗。
嚴格落實中高風險地區主體防控責任 在中、高風險地區運營的餐飲服務單位,在落實好低風險地區相關防疫措施的基礎上,按照轄區相關要求進一步升級防疫措施,盡全力防止疫情發生。
![]() 嚴格落實發生特殊狀況時的主體防控責任 高度重視可疑癥狀人員處置。員工一旦出現發熱、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癥狀,要及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并上報單位或所在社區,并按規定進行隔離,就診途中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員工發現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觸者出現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癥狀,要及時上報單位,停止上崗并做好個人防護和隔離,必要時到就近發熱門診就診。 嚴格落實出現確診病例后的停業處置。當本單位經營場所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時,餐飲服務單位應立即停業并向轄區有關部門報備,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各項疫情處置措施,并在疾控機構指導下對場所環境和空調(系統)進行終末消毒,直到衛生學評價合格并經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恢復正常營業。 時刻保持疫情防控警惕性。對拒絕測溫、登記、出示健康碼或者其它健康狀況憑證且強行進店的人員,或在店內不按防疫要求就餐、拒絕配合、不聽勸阻的顧客,餐飲服務單位要在盡可能避免發生沖突的前提下,第一時間報警,并注意保存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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